市民政局上線:基層養老院“床多人少”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
今天上午,市民政局局長李志高、市民政局副局長丁亞明、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促進處處長劉春國、老齡工作處處長戴曉玉做客12345·政風行風熱線。在直播中,有網友反映現在年輕人工作繁忙,而且時代變遷,年輕人有很多都不喜歡和老人同住,老人家缺乏照顧,希望增加公立養老院,或者幫扶民營養老院,改善民營養老院的條件和服務。
隨著人口漸趨老齡化,民政部門對養老問題更加重視。據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因為目前養老方式是以居家養老為主,所以養老機構目前只能作為一種補充。泰州各縣市區均建有公辦養老機構,作為一種兜底性保障接納城鎮“三無”老人和農村“五保”老人。但是很多基層養老院普遍存在“床多人少”情況,養老院有大量床位,但是主動去養老院養老的人卻相對較少,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養老資源被閑置的問題。為了促進養老機構多元化,民政部門也在發展社會化養老。目前全市民辦養老機構達到四十多家,為了提升民辦養老機構的服務水平,民政部門都會定期進行相關培訓以及業務指導,著力解決養老機構服務人員年齡偏大、業務水平較低等問題。
其他熱點點問題:
重殘可雙重享受
市民來電反映:我是興化的一位盲人,我聽說去年中央出臺了一項惠殘政策,說要加大對重殘人民的生活補貼,有些政策可以雙重享受實行疊加效應,這項費用由中央直接撥款,不增加當地政府的負擔。我想了解一下這項政策哪一天在我們當地能得到落實。
市民政局回復:這個其實就是殘疾人的兩項補貼制度,在去年十月份左右國務院出臺了這項意見,今年3月份的時候,省政府出臺意見,市里面根據省政府和國務院的意見,于今年6月份也出臺了關于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護理重殘制度的意見。這個意見主要將原來享受二級以上殘疾人的生活補助變成了兩項,一個是生活補助,第二個是由于重殘以后需要一些護理而實施了護理補貼制度。近期我市民政部門對重殘人群補貼進行了調研,發現重殘補貼存在補助標準不統一、護理補助不統一的情況,在此基礎上,今年6月底,泰州市政府出臺了相關意見,估計下半年能夠具體落實。
關于申請低保,你應該知道的事。
網友“一個泰州人”反映:我有個問題想了解一下:泰州申請低保的條件是什么?怎么申請低保?現在低保金額標準是多少?是不是所有低保金額都統一的?
市民政局回復:申請低保: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戶籍所在地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鄉居民,均有權申請最低生活保障。向所在的鄉鎮(街道)提出書面申請。城市低保標準以省轄市為單位,農村低保標準以縣(市、區)為單位,分別按照當地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0%-25%的比例確定。現全市城市低保標準為人均590元/月,農村低保標準靖江、海陵、高港、姜堰、高新區、農業開發區為人均590元/月,泰興、興化不低于470元/月。低保實行的是差額補助,扣除家庭收入后,達不到低保標準的部分進行補助。
低保多久進行一次核對呢?
網友:“毛線的冒險”反映:我想問下低保戶每年是不是都要進行核對?如果不是,大約多久要核對?
市民政局回復:1.對于家庭成員中有重病、重殘人員并且收入基本無變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應當每年復核一次。2.對于短期內收入變化不大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應當每半年復核一次。3.對于收入來源不固定、成員有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則上城市按月、農村按季復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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